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成人交友
拟对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地面配套工程(石永路至石锦路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开时间:2026年3月19日-2026年3月25日(五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地面配套工程(石永路至石锦路段)
二、建设地点:泉州市石狮市宝盖镇、永宁镇和锦尚镇
三、建设单位:石狮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D段(即石永路至锦宁路)的地面配套工程,另外包含配套工程延伸段。其中,石永路~石永二路段长约3.73km,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石永二路~石锦路段长约 3.13km,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路线全长6.86km。路基宽度33.5/53.0/57/90m,车道数含双向4/6/8车道;主路的设计车速采用60km/h,辅路设计车速40km/h,全线沥青砼路面。总投资9.48亿元,主要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管线综合、照明及绿化工程等,项目建设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不占生态保护红线及自然保护地。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生态环境
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包括占地,植被破坏,对沿线野生动植物的影响,景观环境的影响等,特别是线路涉及世界遗产点万寿塔缓冲区及景观控制区的影响和对栗喉蜂虎聚集区的生态影响。
主要减缓措施:①对世遗点及宝盖山风景区的减缓措施:施工期间应控制夜间照明,合理选取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控制夜间照明产生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应维护沿海山地的环境品质,保持万寿塔视域内的地形地貌景观的连续性,不对山地等地貌特征进行变更,禁止挖山取石、开矿;施工前及施工期间,为进一步确保万寿塔真实性与完整性不受破坏,应加强对建设用地周边振动进行监控,并应有应急预案;加强项目周边环境的整治,及时修复施工对自然生态的破坏;建成使用期间的照明设备应进行合理选购,减小对万寿塔作为外海航线航标塔的视线干扰,确保万寿塔的突出普遍价值不受影响;
②对栗喉蜂虎聚集区减缓措施: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计划,优化施工时序,施工作业避开保护鸟类的早晚活动高峰期及4月至10月栗喉蜂虎繁育期,无可避开时,优化工程施工方案,靠近栗喉蜂虎主要活动区域施工一侧安装临时声光屏障,并在夜间对强光设备进行定向遮罩,通过采取降噪遮光等防护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选用低噪声设备,为高噪声设备加装消音器,降低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在保护鸟类栗喉蜂虎繁殖区外围设立警示与物理阻隔带,防止人员和设备误入;加强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增强保护动物意识,禁止捕猎兽类、鸟类及捡拾鸟蛋。
③对植被的保护和恢复措施: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路线经过良田路段,应尽量收缩路基边坡,以减少占用耕地,对于坡面工程及时采取工程或植物防护措施加以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现象发生;凡因公路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包括路界内外)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根据原来地块的用途,恢复植被或造田还耕;临时用地应尽可能地布设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尽量缩短使用时间,用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恢复土地原来的功能;④对野生动物保护:施工人员不得捕杀野生动物,在公路施工过程中如遇到应及时把他们转移到远离公路的地方放生。
(一)水环境
本项目依托高速主线的施工场地,环保措施也依托高速主线环保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纳入石狮市锦尚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应设围挡措施,并加蓬布覆盖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污染。禁止向水体直接排放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施工生产废水采取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并加强施工管理,减少对地表水环境的污染。运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路面雨水径流对水环境的影响。加强公路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持经常性的巡查和养护,要及时修复被毁坏的排水设施,防止公路路面径流直接排入沿线小流域水体。由于本项目公路路面与其穿越地面相比,仅占很小部分,且随着降雨历时增加,公路表面径流污染物浓度迅速下降,加之公路表面径流是短期和暂时的,因而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二)大气
施工期的主要污染物为扬尘和沥青烟;其中施工扬尘主要影响范围在200m范围内,在未采取抑尘措施的情况下50m范围内影响较大。沥青铺摊会产生THC(烃类)、酚和苯并(a)芘以及异味气体,主要影响范围在周边50m之内以及下风向100m左右。工程施工机械运行会排放NOx、THC等污染物,其影响范围较为有限,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为:(1)施工现场要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硬质封闭围挡,主要道路硬化,施工现场保洁。(2)在封闭围挡内侧距顶部下方20cm处配置喷淋装置设置,除雨天外,喷淋装置在作业期间全程开启,确保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喷雾(淋)系统覆盖区域湿润,不扬尘。(3)施工场地设施渣土车辆清洗槽;渣土车辆表面覆盖。(4)施工现场的切割、抹灰、钻孔、凿槽等易产尘的作业应采用密闭式作业,路沿石、石材、地砖等构件采用工厂生产,确需现场加工切割的应在固定地点集中加工,并采用湿式切割。(5)工地所有出入口必须设置可全景动态远程监控的高清探头;建设单位要安排至少1名监理人员负责日常监管,确保设计功能正常有效使用。(6)沥青摊铺应十分注意风向,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摊铺,必要时提醒附近居民在沥青摊铺作业时关闭门窗。
(三)噪声
施工期主要以施工机械噪声对施工路段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为主。主要措施包括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布置施工场地;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故障而导致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施工区域(道路施工沿线和施工场地)设置至少2m高度的实心围挡以阻隔施工噪声,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项目如因工程需要确需在敏感点附近200m范围内进行夜间施工的,需向当地生态环境局申请夜间施工,在获得生态环境局的夜间施工许可后,方可开展规定时间和区域内的夜间施工作业,并在施工前向附近居民公告施工时间。由于本项目多数敏感点紧临公路,当施工场位置不能满足场界要求时,应考虑在施工场周围修建临时声屏障。
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为交通噪声影响,对项目沿线噪声中期超标的敏感点,主要设置新增隔声窗约5340m2,降噪措施投资共1575万元。
(四)固体废物
施工场地依托高速主线,设置垃圾筒,收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指定人员负责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施工建筑废物,合理利用,不能利用的委托渣土公司运至指定的地点统一处理。施工场地内杂草、树木等植物残体以及废弃土石等固体废弃物,委托渣土公司运至指定的地点统一处理。依托高速主线的施工场地的隔油沉淀池沉泥,废机油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七、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5年5月23日在福建环保网(//www.fjhb.org)发布了环评信息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有关项目的公众反馈意见。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83051217
地址:石狮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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