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为保障我局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工作的顺利运行,现对实验室2026年-2028年试剂耗材意向供应商项目进行报价邀请。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诚邀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1.1项目名称:采购2026-2028年实验室试剂耗材意向供应商项目
1.2项目预算:人民币78098.45元。
1.3项目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堤后路桥南花苑7-8号楼4楼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
1.4服务期限:2年。
二、实验室试剂耗材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
附件中实验室试剂耗材的品目及数量仅为确定供应商、供应产品范围和产品单价,不是实际采购品目及数量。采购人对采购业务量不做保底承诺。结算时以供应商实际供货的具体试剂耗材和本次招标确定的单价为依据,费用每季度或者每半年结算1次,凭发票及供货汇总明细等资料进行结算。
三、报价材料
3.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与必须提供);
3.4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3.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内须含易制爆化学品:高氯酸、高锰酸钾、硝酸、硝酸银等);
3.6《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副本复印件(备案证明内需含易制毒化学品:硫酸、盐酸、三氯甲烷、丙酮、高锰酸钾)
3.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任何处罚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等作出书面承诺;
3.8报价单原件(包括附件1和附件2)。
上列材料须盖单位公章,报价材料正本一份,必须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并密封包装。
四、服务要求
4.1《泉州市洛江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试剂耗材报价一览表》中仅包含一般采购的试剂、耗材品目,表中未列出的试剂耗材亦有可能采购。中标人应接受临时采购要求,按本次要求标准提供优质服务。
4.2中标人在接到采购要求后需在24小时内响应;若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投标人也应配合采购人在指定时间内进行采购服务;若遇到无法按时完成的情况,应征求采购人的同意,并提供解决方案。
4.3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订单要求,将相应货品按时配送至约定地点。所产生的配送服务费由中标人自理。
4.4中标人提交的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采购货品到货时,供货方与需求方需要当面进行清点。货物不符合订单要求或者已损坏的,中标人应负责更换,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5货物验收后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货物有损坏变质的(供货方引起的),中标人应负责向原厂更换,如不能更换应退回全额货款,并按照合同规定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6中标人如其未能履行投标时的相关承诺、或提供假冒伪劣货物、或存在和采购单不符的虚假交易、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协议供货资格。中标人同时应承诺:采购人提出协议期内订单配送的原始凭证和进销存台账记录查询时,予以全力配合并及时提供完整原始材料。
4.7报价原则上合同期内不予变动,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若中标产品价格因不可抗力或重大国际、国内事件发生较大调整时,中标人可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待采购人市场调研确定后,在不影响实际履行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价格浮动范围不超过实际成交总金额的10%。若市场恢复稳定,采购人经市场调研确定后,中标人须无条件恢复原报价单上的价格。
五、评定方式
5.1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将组织评标小组对参与竞标单位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评定;有效投标人必须达到三家(含)以上,若有效报价人不足三家的,本次询价招标以流标处理。
5.2本项目报价应按《泉州市洛江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试剂耗材报价一览表》所列各项品目逐一进行分项报价并合计形成最终总价。分项单价超过分项基准价格的1.2倍、总价超过预算总价均为无效报价。
5.3最终确定的中标供应商将在成人交友
官网上“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
5.4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
六、其他说明
6.1报价供应商必须对其报价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选过程中,如有发现报价供应商有为谋取中选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人的行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6.2中选后,采购人有可能对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中的证明材料进行核查,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发现成交供应商虚假响应,则予以无效报价处理。
6.3若在签订合同时,发现成交供应商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等违规行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七、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9月3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泉州市洛江区堤后路桥南花苑7-8号楼4楼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会议室
各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在开标前5分钟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交由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在与会人员同时在场、同时打开报价材料的情况下,共同参与报价供应商的资格和符合性审查。通过审查的报价人,评标小组根据各报价单的总报价,按低到高顺序排序,总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若有两家及以上投标人最低价相同,由采购人根据评标小组综合评定结果指定1家作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泉州市洛江环境监测站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堤后路桥南花苑7-8号楼4楼,邮编:362011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22633290
九、本次评标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保留最终解释权。
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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